国家奖学金的标准
现在的国家奖学金只有两个类别,一个是国家奖学金,数额是8000,二个是国家励志奖学金,专门奖励那些相对贫困一些的学生的,相对国家奖学金来将门槛低一点,相应的钱也少点,是5000块!
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学习年限要求
(1)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具备申请资格;
(二)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突出表现要求
突出表现是指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上述七方面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国家奖学金标准
1、针对对象不同: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2、出资对象不同: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用来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
3、奖励标准不同:
国家奖学金对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年3万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4、外文名不同:
国家奖学金的外文名是China National Scholarship。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外文名是National Endeavor Scholarship。
2007年,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奖励对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资助覆盖面将达到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
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2007年9月新学期开学时,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投入14亿元,发放首批国家励志奖学金。
有规定,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是现有高校却不让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
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国家奖学金的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的对象,既包括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和高职院校学生,也包括研究生。按照分类,国家奖学金分为中央高校国家奖学金和地方高校国家奖学金。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是不相同的。
国家奖学金每年都可以申请。当然,一般情况下,获得国家奖学金需要为高校二年级以上在校大学生,这是因为国家奖学金评定需要考虑大学生的学业成绩。通常情况下,对于申请者的成绩要求,一般是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
在申请者的分数都达标的情况下,择优发放。申请之后,高校要组织进行评审公示。如果你学习成绩优秀,申请国家奖学金,有很大的几率获奖。
国家奖学金介绍 什么是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意思是: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额度是每人每年8000元。全国每年奖励5万名。
国家级奖学金评定标准
国家级奖学金评定标准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法律依据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奖学金有多少钱?
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10]1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条 国家奖学金评定的人数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每年下达的指标确定。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四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
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或学习成绩任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评选资格:
1.上学年考试课程中有不及格科目;
2.在校期间受到违纪处分;
3.在评选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等。
第六条 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第七条 各学院成立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评选申报工作。
第八条 国家奖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为准。学校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评选指标,确定本年度奖学金的名额分配,并下达各学院通知学生申报。
第九条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条 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学生本人在评选通知下发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规定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第十一条 各学院在限额内进行评审,并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按评选通知要求报学生工作处。
第十二条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全校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学校在收到上级主管部门拨发的奖励资金后,立即发放给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国家奖学金,评审名单在各学院及全校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学生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 对国家奖学金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要及时发放给获奖的学生,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接受上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 若查实获奖学生有违反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回奖学金,所退款项纳入下一年度的资助经费。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