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款赃物如何界定
我国《刑法》规定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就是赃款赃物。
赃款赃物就是指违法犯罪消友分子违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赃款赃物具有两个方面的主要特征:
一个方面是具有证据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赃款赃物与案件真实情况的发生、发展有着客观内在的联系,因而对案件具有证据价值;
同时,赃款赃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征,即人们能够支配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为赃物,其特征没有因为诉讼而发生改变。
另一方面,赃款赃物必须是行为人采用违法犯罪手段所获取的财物,它既不同于作案工具,也不是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更不是违禁品。
赃款赃物的性质应由法院认定。赃款赃物依附于违法犯罪行为。它与犯罪主体实施的行为之间有直接因果联系拿凳槐。物品、金钱本身并不具有“赃”的性质。谓之赃,是因为它是违法犯罪行为侵害法律所保护的权利主体合法的财产权利的产物,而又存在于诉讼程序中。
如果处于诉讼之外无所谓为赃。既然赃款赃物与犯罪行为互为因果,不能分离,那么,只有被法院裁判通过违法犯罪行为所得的钱物才称之为真正意义的赃款赃物。
扩展资料:
判决生效后对赃款赃物及其利息的处理
由于查封、扣押、冻结的主体不同,人民法院判决后在案财物的处理程序也不相同。
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对于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赃款赃物,应当审查是否附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通知该金融机构上缴国库,伺时将判决书送达有关财政机关。金融机构应当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
2、对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依法不移送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的人民法院通知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上缴国库,同时将通知及判决书送达有关财政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机关应当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
3、对于人民粗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人民法院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处理。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一律没收,上缴国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应当返还被害人的扣押、冻结款物,无人认领的,应当公告通知。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依法上缴国库。
无人认领的款物在上缴国库后有人认领,经查证属实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退库或者返还。原物已经拍卖、变卖的,应当退回价款。”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公安局窗口--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司法认定
什么是“赃物”
赃物在民、刑法上意义不尽相同。
刑法上所谓赃物系指窃盗、抢夺或强盗、诈欺、侵占遗失物等因财产上犯罪所不法取得之财物而言。包括刑法第三四九条第三项:「因赃物变得之财物以赃物论。」范围较广。
在民法上所谓盗、赃物系限窃盗、抢夺或强盗等行为,所夺取之物而言。范围较狭。在民法中对於善意(迟悉铅指不知情)占有赃物人依民法第九百四十九条、第九百五十条、第九百五十一条规定「占有物如系盗、赃物或遗失物,其被害人或遗失人,自被盗或遗失之时起,二年以内,得向占有人,请求回复其物。」「盗赃或遗失物,如占有人由拍卖或公共市场,或由贩卖与其物同种之物之商人,以善意买得者,非偿还其价金,不得回复其码好物。」、「盗赃或遗失物,如系金钱或无记名证券,不得向其善意占有人,请求回复。」如为恶意(指明知)占有赃物,则真正权利人可迳依民法第七六七条「所有人对於无权占有或侵夺其所有物者,得请求返还之。对於妨害其所有权者,得请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权之虞者,得请求防止之」之规定陆培请求回复。学校在处理学生所持之赃物时,应将之交付司法机关,如擅自使用(如将赃车交由工友骑用)。视其犯意,可能构成收受或寄藏(如基於隐匿之意思)赃物罪。
“赃物”是什么意思?
拼音:zāng wù
释义:用非法手段获取的物品
刑法定义:
赃物是违法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往往通过一些不法商贩或以私人转卖的形式低价出茄裂罩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颤闹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有意购买了赃物会受到法律的追究。无意购买则不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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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物的近义词:
一、脏水
【拼音】:zāng shuǐ
【解释源激】:肮脏不洁的水。
【造句】:你别吓他,小心他杯弓蛇影会真以为喝了脏水。
二、脏土
【拼音】:zāng tǔ
【解释】:尘土、垃圾等。
【造句】:在过去那些天,整个挖掘过程中他的手指一直沾满了脏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赃物